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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恶的“娈童犯” 你们不怕被“化学阉割”吗

文|微在Wezeit

达州 6 岁女童遭姑父性侵案还没有过去多久,昨天又一个女孩因不明原因去世了。

虽原因还未被查明,但在微博的热门评论中,依然是对于“娈童犯”的怒不可遏。

@澎湃新闻/微博  下面的“素媛”指的是一部讲述娈童事件的韩国电影《素媛》

可以看到,大家不由自主就能想到儿童性侵事件,而每当提起儿童性侵案,对孩子的同情和对罪犯的憎恨对比非常鲜明。同时,有关中国应该实行“化学阉割”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了。

这是一个“中国应该对强奸犯进行化学阉割吗”微博下的评论:

@财经网/微博

大家不仅赞成,甚至嫌这种刑罚都是轻的,应该直接死刑。

那么“化学阉割”究竟是个什么?它有用吗?世界上的其他国家又是如何利用的?

还是让我们暂时收起愤怒,全面的来了解一下“化学阉割”吧。

什么是“化学阉割”?

化学阉割,是一种药物控制法,通过服用、注射抗雄性激素药物或避孕药,以减少男性荷尔蒙,抑制性冲动。via 维基百科

与移除切除睾丸或卵巢的物理阉割不同,化学阉割不会真正阉割人,也不会使其绝育,但会让人出现“雌性化”的现象:比如乳房发育症、体毛减少什么的。

因着这样的作用,“化学阉割”曾经还被用来治疗同性恋。著名的数学家阿兰·图灵就是被迫治疗同性恋而选择了被阉割,最后自杀身亡的。

但是如今,“化学阉割”被很多国家立法成为针对幼童强奸犯的刑罚,比如美国、丹麦、德国、英国、瑞士、瑞典、韩国、印尼等等。

美国:一旦再犯必须接受阉割

1996 年,美国加州刑法典首次在法律中规定,如果在假释期间第二次犯罪,任何对未满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性侵者必须强制接受化学阉割。到目前为止,美国共有 9 个州实施强制(儿童性侵犯罪者)或自愿的化学阉割。

德国:要么蹲监狱,要么被阉割,你自己选

德国法律规定,与年龄在 14 岁以下未成年发生性行为一概视为强奸,量刑一般在 10 年以上,作案者可以选择蹲上十几年,也可以选择被阉割。

波兰:凡是强奸幼童的一律强制阉割

波兰规定,强奸 15 岁以下儿童或者近亲的娈童癖罪犯,必须在出狱前接受“化学阉割”。但法庭在下令前必须考虑精神病学家的建议。

英国:展开试点,自愿治疗

向恋童癖者提供抑制性欲的药物,恋童癖者可以自愿参加通过激素和抗抑郁药物控制性冲动的治疗。

俄罗斯:终身监禁+强制阉割

2013 年 2  月,梅德韦杰夫签署了对恋童癖惯犯实施终身监禁和化学阉割的法律,并禁止对性侵 14 岁以下儿童的罪犯进行缓刑判决。

韩国:亚洲第一个立法实施“化学阉割”的国家。

凡是性侵 16 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犯人,可能在出狱前 2 个月被进行最长 15 年的“化学阉割”,并且这些犯人还会被安上电子追踪器。

而这些实行“化学阉割”的国家,他们大多有以下特征:

1。 大多数自愿,且针对屡教不改的恋童癖犯罪;

2。 在法庭下令前有对犯人严格的认定程序,且必须参考精神病学家的建议;

3。 发生过影响恶劣的女性或儿童性侵事件,并助推了立法的形成;

4。 对“儿童性侵害”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较为完善。

但,即便有严格的程序,或者基于自愿原则,“化学阉割”依然是一个受到全世界争议的行为。

首先,“化学阉割”是否真的有效,还待研究。

虽然有一些数据表示,接受化学阉割的性犯罪者, 5 年内再犯罪的比率明显降低,从 40% 减少到 5%,但同时也发现,如果把时间拉长到 15 年- 25 年,性犯罪者再次犯罪率却高达 35% 至 45%。

也就是说,“化学阉割”很容易造成罪犯的报复心理,药物虽然能使性欲降低,却不能改变犯罪的其他相关因素(如偏差的性观念、反社会的思考模式等等)。

其次,有人认为“化学阉割”损坏犯人健康和人权,是历史的倒退。

“化学阉割”的确会对犯人健康造成一定影响。比如女性化特征显著、骨质疏松、肥胖症、心血管疾病等等,因此很多人认为“化学阉割”是十分侵害人权的行为,是一种历史的倒退。它人为干预人的身体机能和器官,这跟过去的太监本质是一样的,都是一种酷刑。

说到底,“化学阉割”终究是一种以惩罚、治疗为主的预防手段,难以从根本上杜绝儿童性犯罪。

而说到预防,儿童性教育、对留守儿童的保护、学校的监管以及法律的不足,似乎是比如何处置犯人更重要的事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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